通知公告: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7号修缮改造工程新建锅炉房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3-29]
- 朝阳区和平街14区简易住宅楼改造项目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2-22]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7号修缮改造工程新建锅炉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时间及环保设备调试起止日期公开公示[2024-02-01]
- 宠物病理检测及PCR分子筛查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1-23]
- 联东北京U谷中试区锅炉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1-04]
资讯中心
2018年北京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划分
2018年北京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权限分为市级审批和区级审批。市发展改革委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改扩建项目按照建成投产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增量计算,电力折算系数按当量值计算,下同)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核准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的企业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区级发展改革部门对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000吨标准煤(含)或年电力消费量500万千瓦时(含)以上,但低于5000吨标准煤(含)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节能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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