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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7号修缮改造工程新建锅炉房项目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

发布日期:2024-03-29

信息来源:玉龙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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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北京亦庄城市更新有限公司建设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7号修缮改造工程新建锅炉房项目位于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1号楼17层1701室。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为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27.52平方米,安装1台1.4MW(2t/h)的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对南区库房、北区库房、辅助用房进行供暖,安装1台2.1MW(3t/h)的燃气热水锅炉及配套设备对洁净厂房提供生产用热。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如下:

1、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锅炉废水和离子交换树脂再生废水。本项目产生废水排入园区化粪池进行预处理,最终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水排放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2013)中相应的限值要求。

2、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锅炉燃烧产生的废气,主要污染因子为SO2、NOx、颗粒物以及烟气黑度。每台锅炉均配备有单独的低氮燃烧器,燃烧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处理后经两根26.4m高排气筒排放。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中的限值要求。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锅炉设备、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将设备安装在地下,采用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降低噪声值。同时定期维护设备,减少配件因长期运行而增加的噪声。根据项目监测结果,项目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相关限值。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以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最终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由厂家回收处理,不在本项目内贮存。


根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11月22日公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进行公示。公示起止日期为2024年3月29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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