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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环保验收怎样做到监测与核查并重?

发布日期:2021-09-04

信息来源:玉龙天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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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建设项目和其他需要验收的项目在验收时应该做到监测与核查并重,这是环保验收的一条重要原则。监测不仅是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污染源达标情况的测试,同时也是对”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情况等非测试工作的考核。在具体实施时,对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排放口是否规范化及是否安装了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等内容十分重视,但也常常忽视一些必要的“软性“内容。如初步设计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的要求;项目建设中是否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专家审核意见和批复意见;污染和其他公害防治设施是否执行了“三同时“制度;企业内部的环境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等。除此之外,还要考查污染源排放参数、环保设施设计参数是否与排放规模相符,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和环境生态修复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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