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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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区和平街14区简易住宅楼改造项目燃气锅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2-22]
-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海三街7号修缮改造工程新建锅炉房项目环境保护竣工时间及环保设备调试起止日期公开公示[2024-02-01]
- 宠物病理检测及PCR分子筛查实验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1-23]
- 联东北京U谷中试区锅炉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全本公开[2024-01-04]
资讯中心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三个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应急管理部发布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2019修正)》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 综合应急预案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2、专项应急预案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3、现场处置方案
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发布的详细情况请咨询北京玉龙天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会得到专业的答复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