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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三大区别

发布日期:2022-11-21

信息来源:玉龙天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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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著作权与专利权同属于知识产权,二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明显的区别,具体地说,二者的主要区别是保护对象不同、所产生的程序不同、专有程度不同。

       1、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所保护的是表达作品思想内容的具体表现形式,并不保护作品的思想内容(即作品的思想、理论、观点并不受著作权法保护),也就是说著作权法只是禁止不经作者或著作权人的同意而擅自发表、复制、出版其作品;但是并不禁止他人使用作品中的思想、观点、理论。另外,作品所依附的载体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而专利权所保护的恰恰是发明创造的构思及能够体现该构思的产品和方法。因此,在《专利法》中对计算机程序(软件)控制的装置或利用计算机程序实现控制的方法,一般可以申请并经过审查而获得专利权。所以说《专利法》中这种对计算机软件与硬件结合融为一整体后是侧重于从其构思、思想上进行保护的,这种保护方式正好弥补了软件著作权法不保护作品思想的空白。

       2、所产生的程序不同

       著作权与大部分民事权利一样,作品一经完成就自然产生了。因此,除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以外的著作权产品都无需办理注册登记手续。而专利则不同,它不仅需要进行申请,而且还需进行审查、批准、公告、颁发证书等诸多程序。专利权的获得比著作权法中的软件登记复杂、麻烦,需要花费较多的费用。

        3、专有程度不同

       著作权的排他性、独占性体现在著作权的人身权部分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的完整权上。因此,著作权的排他性较弱,并不能排斥他人独立创作类似或雷同作品的权利。专利权则是一种排他性、独占性较强的权利,这种排他性、独占性最主要体现在《专利法》第十一条所规定的侵权构成要件上。而侵权行为的判定原则是《专利法》第五十九条中的规定:即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其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要求的内容;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说,在专利的侵权判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除了权利要求中文字描述的字面侵权外,还包括从权利要求质内容中得出的等同侵权;外观设计的专利权保护范围包括与该产品相同或相近种类产品的相合相近似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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