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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申请必读:补交欠缺材料和提出实质审查

发布日期:2023-03-09

信息来源:玉龙天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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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专利在申请文件递交后便进入了专利申请审批阶段,此阶段的主要工作之一是按照要求补交欠缺材料和提出实质审查,具体地说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按相关法条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补交所欠缺的材料或证明,例如补交委托书、申请人要求有优先权的按照《专利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优先权副本。

       2、对于发明专利申请来说,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可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要求提前公开的声明,尤其要注意按照《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在自该申请的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优先权日)起3年之内应委托人的指令在适当的时间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如在此3年期限届满还未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将导致该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

       3、此外,按照《专利法》第三十六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还应当在请求实质审查时提供有关申请日前的参考资料或者审查结果资料,有正当理由无法提供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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